滦南县落实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方案
为更高质量、更充分地提升青年尤其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 力,尽快实现就业,按照省市必威体育落实《河北省青年就业见习三 年计划实施方案》(冀人社字〔2019〕102 号)的要求,结合我 县实际,现就 2020 年开展青年就业见习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就业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每个符 合条件的青年只能参加一次见习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 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和青年退役军人,以及缺乏工 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就业见习任务分解
2020年,按照市下达给必威体育:的见习任务(400人以上),结 合见习岗位征集情况和各镇、县直有关单位及企业用人需求实 际,由县人社部门根据见习单位与报名青年的对接情况具体调 整、确定见习单位和见习人数,同时送县财政局备案,确保完成 市下达任务。
三、见习期限、待遇及办法
(一)见习期限。见习期限最短为 3 个月、最长不超 12 个 月。
(二)待遇及办法。青年就业见习期间,按照规定每月发放 不少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现为1900元/月/人, 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将随政策的变动而调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 法。其中,到企业等非财政全额拨款见习单位的,见习单位按月 垫付并及时发放给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申请见习 补贴,县财政按程序将见习补贴及时拨付见习单位,见习人员的 基本生活补贴由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本县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其 余部分由见习单位分担。鼓励企业等非财政全额拨款见习单位根 据自身经济状况适当提高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提高部分由见 习单位自行担负;到财政全额拨款见习单位的,县财政按月垫付 并拨付给见习单位,见习单位及时发放给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 由见习单位申请见习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后及时返还县财政垫付 资金,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贴由就业专项资金列支80%,其余 部分由县财政分担。人社部门受理见习补贴申请材料后,7个工 作日内,随机抽取不低于30%的见习人员进行核实调查,并结合 日常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 见习补贴资金。
见习单位通过商业保险公司为见习人员一次性办理为期一 年的人身意外伤害及大病医疗保险(实行统一机构、统一标准和 统一时间)。其中,到企业等非财政全额拨款见习单位的,所需 费用由见习单位担负;到财政全额拨款见习单位的,所需费用由 县财政担负。上述保险要在见习人员上岗15日内由见习单位办理 妥当,并向县人社部门备案。 见习期间或见习期满被见习单位聘用的,见习单位依法与见 习人员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企 业留用率不低于 10%。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必威体育进一步 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唐政发〔2020〕2 号) 文件规定,对见习后留用率 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 10%。见习期满后未被见习单位聘用的,由就业服务部门继续进 行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或自谋职业。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提供见习岗位必须10人(含10人)以上, 且数量不高于在职人员总数的30%,如果达不到10人,用人单位 则不能享受就业见习专项补贴,但用人单位仍可按自身需求与求 职者达成就业意向,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担负。
见习期间,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对就业见习补助资金的 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就业见习补贴的用 人单位,取消其开展就业见习活动和享受就业见习补助的资格, 产生的费用由见习单位担负。
四、工作程序及安排
2020 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除教育系统外由县人社部门统 一发布信息、组织报名、审验资格和选派上岗;教育系统的就业 见习工作由各申报学校组织落实,并报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备案。 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前,人社局就业管理 部门要通过河北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检,审 检合格可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必威体育:就业见习工作采取随时申 请、随时认定的流程及时办理,为提高工作效率将在 7、8、9、 10 四个月内集中对接、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