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必威体育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劣质散煤整治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严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劣质民用散煤。
二、关闭、取消原设置的民用散煤集中经销场所和散煤销售网点,严禁继续从事散煤经营活动。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等部门和各镇街强化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巡回检查和集中整治。
四、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劣质散煤整治,主动检举举报非法行为。县劣质散煤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电话:0315-4122868、0315-4120315,也可向所在地镇政府或市场监管分局进行举报。受理举报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者相关信息,并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者给予适当奖励:涉案劣质散煤30吨(含)以上,奖励800元;涉案劣质散煤5吨(含)以上30吨以下,奖励500元;涉案劣质散煤5吨以下的,奖励200元。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滦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