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消费者协会被河北省消协评为“2017-2018年度全省消协组织先进集体”。
今年以来,县消费者协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理念,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竭诚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受理解决消费投诉80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9万元,建立了滦南县供销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消费教育基地,组织开展“3.15”、“品质消费乡村行”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