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滦南县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滦南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滦南县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必威体育印发<滦南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的通知》(滦南办字〔2018〕3号)要求,不断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加快贫困家庭脱贫步伐,现就推进就业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力(16周岁至65周岁,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
二、目标任务
以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为核心,通过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扶贫政策、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适当开发扶贫专门岗位等措施,帮助农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目标。
三、重点措施
(一)开展技能培训助推就业
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县就业局采取长期或短期、集中大班或分散小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县农牧局要以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通过技能培训,增强贫困劳动者的产业就业能力。
(二)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帮扶就业
县就业局要依托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对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对一”免费就业服务,积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帮助贫困劳动力与企业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扶贫困劳动力获得必威体育的就业机会。
(三)通过规上企业吸纳就业
按照唐办发〔2018〕2号文件规定“规上企业原则上每个企业安排2人”的要求,由县工商联摸清规上企业名单、联系方式及详细的企业地址,向企业征集岗位和待遇信息。由县就业局负责组织各镇根据征集到的岗位信息,引导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进行对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四)开发扶贫专门岗位安置就业
对贫困家庭中就业困难的30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由县人社部门设置公益岗位,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安排在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就业,本人与县就业局签订为期三年的就业协议。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由就业部门负责到财政部门核销待遇。
对年龄偏大(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和残疾家庭贫困劳动力,确实无法通过市场就业或因家庭状况不能外出打工的,由各镇负责指导贫困劳动力所在村适度开发村级保洁、护林、护路等就业专门岗位妥善安置,专岗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符合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初审推荐、镇政府审核,报县残联、县扶贫办复核、县就业局认定后,由所在村委会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与本人签订扶贫专岗协议(一式三份,报所在镇政府备案一份),专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专岗采取非全日制雇佣管理的形式,每天其具体工作时长,由村与本人协商确定。聘期内由各镇政府对专岗用工进行监管并负责到县财政部门核销待遇。
建立专岗人员退出机制。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扶贫专岗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扶贫专岗:一是通过其它途径已实现就业的;二是因病、残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是经组织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保障
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县扶贫办具体负责协调督导,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就业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精准有效落实。
附件:滦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专岗审批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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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专岗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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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 镇 村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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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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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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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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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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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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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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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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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劳动能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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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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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岗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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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委 会推 荐 意 见 |
村主任签字: ( 盖章) 年 月 日 |
镇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
主管领导签字: 镇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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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复核意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扶贫办复核意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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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就业局认定意见 |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