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厉查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环境问题。组织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法规信访等各科室人员对重点企业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突击抽查和夜查,发现有偷排偷放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惩处。
二是严厉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严把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环保审批,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三是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确保信访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来信来访坚持做到早介入、早立案、早分析、早调查,将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接待、查处、回访制度,有效地提高信访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