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源辨识是否全面,是否对危险源定期辨识;二是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危险源辨识台账,台账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全面详细;三是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明确了危险源管控机构并配备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危险源管控责任制并落实到位,是否建立了危险源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危险作业审批等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源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切实可行并落实到位等情况。目前监察一中队利用三周的时间对华西钢铁、荣程钢铁两家企业的各个车间逐个进行了检查并分别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